对于了解移民问题的人来说,常常知道移民大国往往对居住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常被称作"移民监"。然而,即使获得了美国绿卡,这并不代表申请人可以毫无忧虑,同样需要满足居住要求来保持自己的身份。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持有绿卡的人如果在境外逗留超过180天,将被视为有意放弃绿卡身份。当这些人再次持绿卡入境时,移民局有权重新审视他们的移民身份,并有权质疑他们的意图。那么,对于那些在移民美国并获得绿卡后,希望维持永久居留身份的人来说,应该怎样做呢?
每次离境时间不超过179天:在外停留超过6个月,入境时美国海关可能会怀疑绿卡持有者的暂时性离境,进而认为其不符合永久居留在美国的要求。因此,每次离开美国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179天(即6个月)。即便在179天内返回美国,若只在美国短暂停留数日后再次离境,同样可能被视为不符合永久居留条件。
充分准备暂时性离境的证据:购买往返机票、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税、美国雇主证明、美国官方批准的证件(如驾照)、子女在美国的入学证明、美国房产证明等,都需要充分准备。尽可能如期返回美国,如果遇到无法控制的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证据,以强调您与美国的紧密联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作为永久居民,您必须向国家税务局(IRS)以及您所在的州、市或地方税务部门(根据规定)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并报告您的收入。无论您在国外居住的时间有多长,如果未提交所得税申报表,或在所得税申报表上声明自己是非移民身份,美国政府可能会视其为放弃永久居民身份。虚报或隐瞒税务收入,也可能导致失去美国绿卡。
变更地址后,及时在网上更新信息:如果您在美国的居住地址发生变更,您必须通知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在搬家后的10天内,您需要访问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并提交AR-11表格(地址变更)。这样可以确保您能够及时收到文件或让美国政府能够找到您。
如果不得不离境超过180天,应该怎么办?
a. 回美证:如果您预计需要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那么在离境前应提前申请回美证,也称为"旅行证"。这类证件只能在美国境内申请,获批后即可离境。
b. 回美居民签证: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重新返回美国时需要申请特殊的移民签证,以恢复其永久居留身份,称为"回美居民身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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