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地中海上一座风景如画的美丽岛国,充溢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吸引了众多人心向往之,渴望在这里安家落户。近年来,随着国际交往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关心马耳他是否支持双重国籍。本文将从历史和法律角度探讨这个问题。

马耳他承认双重国籍,允许外国公民申请马耳他国籍。然而,获得马耳他国籍并不容易,只有与当地居民结婚五年或在当地工作满十年的人才有资格申请。此外,曾经存在的投资入籍项目(IIP)目前已暂停。
在马耳他于1964年9月21日宣告独立时,马耳他国籍法不允许双重国籍存在。当时,除非未成年人在18岁至19岁生日之间主动放弃外国国籍以保留马耳他国籍,否则他们在19岁生日时将失去马耳他国籍。成年人必须在1967年9月21日前主动放弃其他国籍,才能保留马耳他国籍。对于自愿获得其他国籍的马耳他公民,在获得外国国籍后,将自动失去马耳他国籍。
然而,随着时光流逝,马耳他国籍法也不断发生变化。1989年8月1日,马耳他国籍法引入了双重国籍概念,但仅限于:
(i)在马耳他出生的人;
(ii)移民到另一个国家并成为其公民的人;
(iii)在马耳他生活至少六年的移民。
到了2000年,马耳他对国籍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自2000年2月10日起,双重或多重国籍成为常态,而非例外。马耳他公民可以同时拥有外国国籍和马耳他国籍。
根据《马耳他公民法》第188条规定,“任何人既是马耳他公民,同时又是另一个国家公民是合法的。”因此,在2000年2月10日颁布的修正法案后,获得外国国籍的马耳他公民可以保留其马耳他国籍,同时通过登记或入籍获得马耳他国籍的外国人也可以同时保留其国籍。不过,这一规定并不会影响那些不允许本国国民拥有双重国籍的外国法律。这意味着,如果您的原籍国允许双重国籍,您可以在保留原籍国国籍的同时,申请并保留马耳他国籍。对于许多希望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又不愿意放弃原籍国国籍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项巨大的优势。
总的来说,马耳他是一个鼓励并支持双重国籍的国家。无论您是希望在马耳他安定下来,还是希望通过获得马耳他国籍来扩展您的全球活动范围,马耳他都能为您提供广阔的机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