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中的一种,专门为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设计。通过这一类别,跨国公司可以将其在境外的管理层派遣到美国的分公司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同时为其申请绿卡。
EB1-C的申请途径
1. 自主创立美国分公司
在美国成立一家分公司,并在运营一年后,通过母公司派遣高管至美国分公司开展管理工作,从而满足EB1-C申请条件。
2. 收购美国公司
收购一家已经在美国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状况良好的企业,并建立母子公司关系。完成收购后,美国公司可以为申请人递交移民申请,成功后全家即可获得绿卡。不过,需确保两家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申请人的资历符合相关要求,因为这些因素会直接影响申请的通过率。
申请条件
1. 公司背景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一家跨国公司中担任高管或经理职位,并确保该公司在美国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2. 职位要求
申请人在境外公司和美国分公司所担任的职位需均为高级经理或高管。
3. 工作经历
过去三年内,申请人需至少连续一年在母公司或子公司中担任高管,并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
申请所需材料
公司相关材料:
公司注册文件(如注册证书、营业执照)
公司组织结构图(包含部门设置及负责人名单)
公司员工名单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纳税记录等)
公司简介(业务范围、产品描述等)
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材料:
注册及成立证明(如章程、营业执照)
现有或规划中的组织结构图
发展计划书,包括短期及长期的业务目标
最近三年的税务记录及其他运营文件
申请人个人材料:
职务任命证明
工作职责描述及相关证明文件
EB1-C移民的常见问题
1. 获批时间和通过率如何?
根据2024财年前三个季度的数据,EB1-C的整体获批率高达96%以上,整个流程通常需要3-4年时间。
2. 如何界定“高管”身份?
高管的定义包括以下几点:
(1) 职位性质
过去三年内,至少一年担任关键管理职位。
高管需参与公司战略决策,具有跨部门协调及监督职权。
经理需负责某部门的日常运作并管理团队。
(2)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母公司需持有美国分公司多数股权(至少51%)。
美国分公司必须具备实际运营活动,而非空壳公司。
(3) 管理经验的连续性
在递交申请前的三年内,需有至少一年连续的全职管理经验。
(4) 工作安排
- 申请人若已在美工作,应保持与母公司的紧密联系,并根据需要回母公司履职以符合管理经验的要求。
移民官关注的关键因素
1. 企业关联的真实性
申请企业需提供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及业务联系证明,如注册文件、股权图及合同。
2. 申请者的管理经验
需提供明确的职责描述、组织结构图及相关文件,以证明申请人的高管身份。
3. 美国公司的运营状况
美国公司需展示良好的运营能力,包括财务稳定性和业务发展潜力。
4. 工作offer的真实性
工作offer应真实可信,尤其当申请人在美国公司持有较高股份时,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以避免质疑。
5. 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所有提交的文件需准确无误,移民局可能要求补充额外材料或进行面试。
EB1-C申请的Q&A
Q: 高管能否自行申请EB1-C?
A: 不能,申请需由美国雇主公司作为担保方提交。
Q: 收购美国公司是否符合条件?
A: 是的,前提是母公司持有美国公司51%以上股份并具备关联关系。
Q: 美国和中国公司的业务是否需要一致?
A: 不需要,美国公司的业务只需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即可。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EB1-C移民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顾问,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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