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中的一个分支,专为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设计。通过此类别,跨国公司可以将其海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分公司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管工作,从而获得美国绿卡。
申请EB1-C的两种常见途径
自建公司: 自己有总公司,在美国成立分公司,运营至少一年后,由母公司派遣高管至美国工作。
收购现有公司: 收购一家在美运营一年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收购完成后,该企业可为申请人直接提交移民申请,全家成功获得绿卡。但需注意,两家公司的运营状况和申请人的资历将直接影响申请成功率。
EB1-C的申请要求
公司资格:申请人必须在跨国公司中担任高管或经理职务,该公司需在美国拥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职位要求:申请人在国内公司和美国公司均需担任高级管理或经理职位。
工作经历:过去三年内,申请人需至少有一年在母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高管或经理,并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
申请材料清单
海外母公司需准备:
公司成立文件(如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等)
公司组织结构图
员工名单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纳税记录等)
公司简介(业务介绍、产品描述等)
美国公司需准备:
公司注册文件(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
现有或计划中的组织结构图
公司发展计划(包括人员招聘计划、职责分配等)
最近三年的报税单及其他运营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
个人简历
学历证明
母公司提供的雇主推荐信
公司关于调派申请人到美国任职的决议文件
其他能证明申请人具备高管能力的文件
绿卡审批时长与通过率
根据最新数据,EB1-C在2024财年前三季度的整体批准率超过96%。申请周期通常为3-4年,当前审理已处理至2022年11月的案件。
高管身份的认定标准
职位性质
在过去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担任母公司关键管理职位。
高管需参与战略决策并负责监督多个部门的运作。
经理需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并对员工进行直接或间接领导。
公司关系
美国分公司必须与母公司有清晰的股权关系,总公司需持有分公司大部分股份。
美国分公司需有实际运营,不能只是空壳公司。
连续性要求
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全职管理经验。
若申请人已在美国工作,需保持与母公司的紧密联系,有时可能需暂时回到母公司任职以满足经验要求。
文件准备
职务任命文件
公司组织结构图,清楚标注职位级别
职责描述
公司财务报表等运营证明
移民官关注的五大关键点
1. 跨国公司关系
提供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和业务往来证明,例如注册文件、股权结构图和合同。
2. 申请者管理经验
提供管理职责描述、组织结构图、决策文件等证明申请者的职位级别和管理范围。
3. 美国公司运营状况
提供运营记录、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证明美国公司有能力支持高管职位。
4. 工作offer真实性
提供详细的工作offer说明,若申请人在美国公司的股权较高,需额外证明其职位的真实性。
5.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所有提交的文件需准确完整,若发现虚假信息,将导致申请拒绝。
常见问题解答
Q1:高管是否能自行递交EB1-C申请?
A: 不可以。申请需由雇佣高管的美国公司作为申请人提交。
Q2:能通过收购美国公司申请EB1-C吗?
A: 可以。母公司需收购美国公司51%以上的股权以建立母子公司关系,符合EB1-C的申请要求。
Q3:美国公司的业务必须与母公司一致吗?
A: 不需要。美国公司的业务范围只需符合当地法律,无需与母公司业务完全相同。
EB1-C移民提供了跨国高管快速获得绿卡的途径,但申请过程中需确保公司和个人资质齐备。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移民律师以确保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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